信用安宁 - 本市政策法规

关于转发《关于对全市道路客运、天然气保供、盐业等领域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状况综合评价结果的通报》的通知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对全市道路客运、天然气保供、盐业等领域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状况综合评价结果的通报》(兰发改〔2019〕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2月18日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对全市道路客运、天然气保供、盐业等领域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状况综合评价结果的通报》的通知.pdf

附件:甘发改财金函〔2019〕3号文(道路客运)附件

附件:甘发改财金函〔2019〕4号(天然气)附件

附件:甘发改财金函〔2019〕5号(盐业)附件

已合并_2019_06_28__14-51-14.pdf

甘发改财金函〔2019〕3号文(道路客运)附件.zip

甘发改财金函〔2019〕4号(天然气)附件.zip

甘发改财金函〔2019〕5号(盐业)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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