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安宁 - 本市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安社信办发〔2019〕15号

 

安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信用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室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兰州市2019年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办字〔2019〕16号)和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兰州市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测评目标任务分解表》及中共兰州市安宁区委办公室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兰州市安宁区2019年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安党办发〔2019〕79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文明城市创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测评指标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指标数据报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创建办测评指标,结合行业监管领域和责任单位工作职能进行了任务分解。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区文明办具体要求,于2019年7月26日前将各自承担的测评指标资料纸质版报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小组办公室将统一汇总各责任单位测评资料报送情况,上报区文明办。

 

附件:安宁区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安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6月14日

 

 

(联系人:张永斌     联系电话:7666400)

 

 

 

已合并_2019_06_28__14-04-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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